【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彰化警分局於昨(26)日22至02時執行交通大執法路檢勤務時,查獲58歲黃姓男子涉嫌毒駕,車內並起出依托咪酯煙油、電子煙器具及安非他命等相關物品,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彰化警分局執行交通大執法路檢勤務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前擋風玻璃破裂,當場查獲58歲黃姓男子涉嫌毒駕,並起出依托咪酯煙油、電子煙器具及安非他命等物,依法送辦。(圖/彰化警方提供)
▲彰化警分局執行交通大執法路檢勤務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前擋風玻璃破裂,當場查獲58歲黃姓男子涉嫌毒駕,並起出依托咪酯煙油、電子煙器具及安非他命等物,依法送辦。(圖/彰化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莿桐派出所所長林宗延率員於當(26)日22時至翌日2時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於23時40分許,在彰化交流道往市區方向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前擋風玻璃破裂,疑有危害行車安全情形,遂上前攔查。

檢查過程中,發現駕駛座車門置物箱內有2瓶不明煙油之塑膠瓶,經黃男主動交付後,初步檢驗呈毒品陽性反應,另查扣電子煙加熱棒1支及煙彈1個。

警方進一步附帶搜索時,又在黃男上衣口袋內查獲安非他命1小包,當場依法逮捕。嗣後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黃男對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本案黃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彰化警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施用後駕車更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及取締毒駕行為,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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