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彰化縣議員吳韋達今(18)日在議會針對「彰化縣妨礙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質詢,指出本次修法主要是將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管理,讓縣府未來在保管、沒入及後續拍賣等程序上具備明確法源。然而相關車輛違規案件已逐漸增加,縣府應同步提出現行處理方式、保管空間規劃與宣導措施,避免問題持續累積。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今日在議會針對「彰化縣妨礙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質詢,由警察局局長陳世煌回應。(圖/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提供)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今日在議會針對「彰化縣妨礙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質詢,由警察局局長陳世煌回應。(圖/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提供)

吳韋達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去年底完成中央修法後,未領牌上路問題已浮現。根據媒體報導,光到三月就已有四百多件未領牌上路遭取締。吳韋達議員指出,若地方自治條例要等到今年六月底、本會期結束前才完成修法,這段期間相關車輛被取締後如何處理、是否有足夠保管空間,以及後續沒入和拍賣程序如何銜接,都需要規劃清楚。

吳韋達提到,過去已有多位議員關心廢棄車輛保管問題,不論是保管場或各分局儲存空間,都曾被反映不足。如今再加入電輔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勢必增加第一線保管壓力,要求縣府盤點現有空間,並說明新增車種納管後,是否會排擠其他拖吊車輛、廢棄車輛的保管量能。

警察局局長陳世煌回應,目前沒入車輛仍由各分局及警察局既有保管空間處理,但相關數量已累積到一定程度,因此才透過本次修正自治條例,希望補足保管費、處置費及公告拍賣等規定,現有保管空間確實會排擠其他拖吊車輛或廢棄車輛,因此將分兩部分處理:第一是加速原有保管車輛去化與拍賣釋放空間;第二是持續尋找空間,尋找適當場所增加保管空間。

警察局局長陳世煌表示,目前主要以未合格車輛為認定基準,若涉及改裝車輛、事故車輛等情形,將透過第三方程序處理,並請監理機關協助認定,外籍移工及高齡者是微型電動車較常見的使用族群,後續將規劃宣導計畫,針對工廠及社區加強宣導。

吳韋達強調,縣府這次修法正顯示過去在處理相關車輛時法源不足,導致問題越累積越多;同樣地,民眾對法規內容的理解也可能不足,尤其是移工與長者等日常使用者,更需要明確、主動且貼近生活場域的宣導。

吳韋達呼籲,縣府在推動修法、處理保管與拍賣機制的同時,應把宣導列為最重要的工作,針對工廠、社區及高齡者生活圈加強說明,讓民眾了解領牌、合格車輛、非法改裝及違規上路的法律後果,避免民眾因資訊不足而誤觸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