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縣報導】為營造校園廉潔環境,推廣誠信倫理價值,彰化縣政府11月26日下午於縣立體育場2樓研究室舉辦「校園廉政倫理座談會」,由教育處長蔡金田與政風處長饒東傑共同主持,邀集本縣8個視導區督學、專員及多所國中小校長齊聚交流,並特別邀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派駐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蔡奇曉與談。縣府政風處特蒐羅校園廉政倫理實例,透過本次座談會跨機關專業分享與實例研討,共同分析校園常見廉政議題,共同編訂校園廉政倫理手冊強化教育人員倫理判斷能力,建構更透明、誠信且健全的校園行政環境。

▲彰化縣辦理校園廉政倫理座談會,凝聚跨機關力量提升教育誠信治理。(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縣辦理校園廉政倫理座談會,凝聚跨機關力量提升教育誠信治理。(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本次座談會中同步介紹上開手冊內容,以「校園倫理」為核心,強調王縣長「不濫用行政資源、不公器私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與行動力」的施政理念,蒐整校園廉政倫理相關法令、教育行政情境及司法判決,分為「廉政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迴避」、「政府採購法」、「財產申報法」、「廉潔楷模」、「人員赴陸規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等七大類,並於座談會時提出:「為何行政缺失會演變成被以貪污治罪條例或是刑法圖利罪送辦?應如何區辨圖利與便民?」、「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擔任代表人或理監事之民間團體如向縣府申請補助款,應如何做才不會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禁止交易行為?」、「如果有廠商拜訪送禮甚至是紅包,要如何應對處理?是否拒絕就沒事了?應如何區辨收受賄賂與受贈財物?」及「如遇學生在學校遭受性騷擾等事件而提出檢舉,應如何處理方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屬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上所規範之 範疇?」,進行深入的討論,協助承辦人員快速辨識風險,提高正確適用法規之能力。

教育處表示,教育乃百年樹人之大計,對於從事教育工作者道德標準之要求相較一般人更為嚴謹,學校教職人員行使職權除須「依法行事」外,亦須遵循一定的道德規範。特別感謝政風處召開此次座談會並研訂手冊,讓學校同仁瞭解校園實務常見疑義及可行的處理方式,強化學校同仁對廉政倫理、利益衝突迴避等認知,減少因不諳法令而衍生之廉政問題,維護個人與學校整體形象,期盼各視導區校長及督學成為廉潔種子,協助將正確法紀觀念向下扎根,持續推廣至本縣各校校園,深化教育體系的誠信文化。

檢察官蔡奇曉表示,本次座談會的目的,就是將校園常見違法案例所涉及法令、態樣、司法實務上第一線偵辦經驗與教育人員分享,並特別指出公務機關各項業務應秉持「核實」之原則,所有程序皆須攤在陽光下,務求透明;並強調辦理經費核銷時切勿以不實單據規避規範,相關行為不僅違反法令,更可能造成個人及機關之嚴重風險。此外,公務人員務必恪守本分,堅守「非國家給付,不予受領」之基本倫理;若遇利害關係人餽贈財物、請託關說等情形,應立即通報政風單位,以確保程序公正並有效保護自身權益。

政風處強調,校長的廉政倫理涵蓋了依法行政、廉潔自持、利益迴避和品德操守等核心原則,並需嚴守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未來將持續結合教育處、學校及檢察機關等資源,透過更多場次的教育訓練、案例分享與宣導活動,不斷精進《校園廉政倫理手冊》內容,使其成為各校承辦業務的最佳工具書。縣府也將持續秉持縣長的指示推動廉能文化深植校園,讓誠信價值落實於每一項行政流程與教育服務中,營造更安全、透明、值得信賴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