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台中報導】勞動部自113年1月1日啟動「僱用安定措施」,提供薪資差額補貼,協助受景氣影響而實施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維持營運,使勞工穩定就業,適用對象包含製造業為主的七大業別,中部地區是台灣製造業的重鎮,因農曆年關將近,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為協助實施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及員工安心過好年,特別推出「僱安申辦一條龍」及「僱安宅配通」二大貼心服務,讓符合資格的事業單位快速掌握申請重點並順利完成申請。

▲勞動部自113年1月1日啟動「僱用安定措施」,提供薪資差額補貼,協助受景氣影響而實施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維持營運,使勞工穩定就業。(中分署提供)
▲勞動部自113年1月1日啟動「僱用安定措施」,提供薪資差額補貼,協助受景氣影響而實施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維持營運,使勞工穩定就業。(中分署提供)

自1月1日起,勞動部啟動「僱用安定措施」,透過此措施的推動穩定勞雇關係,避免雇主因經濟不景氣致虧損或業務緊縮而裁減員工,造成員工失業,待難關度過可以勞雇攜手再出發。

▲中彰投分署即時提供僱用安定措施的薪資差額補貼及充電再出發計畫的訓練補助等相關資訊。(中分署提供)
▲中彰投分署即時提供僱用安定措施的薪資差額補貼及充電再出發計畫的訓練補助等相關資訊。(中分署提供)

此次公告適用「僱用安定措施」補貼對象包含「橡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及「旅行及其他相關服務業」等七大業別。

▲未符合本次適用行業的雇主及員工也免驚,可運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並申請訓練津貼補助。(中分署提供)
▲未符合本次適用行業的雇主及員工也免驚,可運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並申請訓練津貼補助。(中分署提供)

辦理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間內,若雇主與勞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在實施滿30天的次日起90天內向分署提出減班休息期間的薪資差額補貼。補助金額是按「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9,200 元。

中彰投分署表示,中部地區12月實施減班休息的產業以「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為主。因此,推出2大貼心服務,一是專人提供「僱安申辦一條龍服務」,主動聯繫目前尚在實施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即時提供僱用安定措施的薪資差額補貼及充電再出發計畫的訓練補助等相關資訊,給予最合乎需求的後續協助;二為「僱安宅配通」服務,針對申請案除可採線上或郵寄申辦外,亦可提供進場說明及收件服務,透過1對1手把手的輔導,現場協助完成補助申請。

中彰投分署指出,未符合本次適用行業的雇主及員工也免驚,可運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並申請訓練津貼補助,每月最高100小時、企業辦訓最高補助190萬元。計畫相關內容可至勞動部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內的就業相關補助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或電洽中彰投分署服務專線(04)2359-2181#2126、2133~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