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縣報導】為了端正違規者積欠大量違規罰款且拒不處理,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27日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簽訂合作意向書,透過與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建立之「註銷號牌收繳聯繫Line群組」,建立合作機制,遇有違規大戶之車輛,通知彰化分署執行扣押車輛,以加強違規大戶之強制執行,促進實踐公法債權收繳。
▲彰化縣警察局與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執行聯合稽查。(彰化監理站提供) |
由彰化監理站劉昌烈站長及彰化分署郭景銘分署長共同簽署合作意向書,現場由兩機關共同見證,以跨機關協作方式,除利用「註銷號牌收繳聯繫 Line 群組」扣押車輛外,監理站更添購車牌辦識系統,運用該系統進行科技執法,於聯稽路檢及配合分署查封業務執行時,擴大進行掃車,提高查獲註銷車牌之車輛,也有助於增加查獲、查封義務人所有車輛之機會。
▲為了端正違規者積欠大量違規罰款且拒不處理,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劉昌烈站長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郭景銘分署長共同簽署合作意向書,加強違規大戶之強制執行,促進實踐公法債權收繳。(彰化監理站提供) |
彰化監理站副站長蔡伯文表示,民眾若無法一次繳清交通違規罰鍰,可申請辦理分期繳納,每期以1個月計算,以18期為限,每期繳納罰鍰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500元,若未按期繳納,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再次呼籲如有交通違規罰鍰等問題請洽監理站處理,如欠繳金額甚鉅亦可協商辦理分期付款,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衍生更多問題。
▲彰化監理站劉昌烈站長拜訪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郭景銘分署長,雙方建立合作機制,加強違規大戶之強制執行,促進實踐公法債權收繳。(彰化監理站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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