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員林市報導】針對劉坤鱧連日來,透過社群或散發傳單,持續惡意抹黑,誣指彰化市公所寺廟室為「黑機關」、「市公所未依法行政」、「一億元香油錢不見了」…種種不實的言論,嚴重毀損彰化市公所的名譽,彰化市長林世賢以法定代理人的身分,今(14)日在律師廖國竣、市民代表周平與江炳輝等人陪同下,前往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劉「加重誹謗」!

▲彰化市長林世賢以法定代理人的身分,今天在律師廖國竣、市民代表周平與江炳輝等人陪同下,前往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劉「加重誹謗」!(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彰化市長林世賢以法定代理人的身分,今天在律師廖國竣、市民代表周平與江炳輝等人陪同下,前往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劉「加重誹謗」!(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彰化市長林世賢指出,彰化市公所寺廟室成立有其法源依據,「彰化縣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前身係「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是於民國41年經第一屆第三次彰化市民代表會審議通過,並經彰化縣政府及省政府備查。

▲彰化市長林世賢表示,對方一而再針對機關做不實言論,身為監督單位的數位資深代表也看不下去紛紛建議提告。且為了機關的公正性,身為市長一定捍衛到底。(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彰化市長林世賢表示,對方一而再針對機關做不實言論,身為監督單位的數位資深代表也看不下去紛紛建議提告。且為了機關的公正性,身為市長一定捍衛到底。(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民國41年訂立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的同時,彰化市公所成立寺廟室,接管原為「彰化市寺廟管理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的業務,而委員會係以監督寺廟條例(民國18年公布)將荒廢寺廟接收管理。而後,彰化市公所寺廟室的成立目的即為接管委員會之業務,其成立與管理權限都有明顯依據。

彰化市公所寺廟室重成立至今已70餘年,從成立初始到所有的預、決算,收入支出資料都須經彰化市民代表會審查通過,都是公開可以取得的。劉坤鱧先生明明可以查證,卻為自身私利,惡意不查證,故意以不實之事項,以似是而非之言論誹謗彰化市公所寺廟室名譽。

另有關「沒有人知道這些香油錢用到哪裡去」、「彰化市公所寺廟室收的一億元香油錢不見了」的言論,也是不實的捏造!事實上,市公所寺廟室的年度收入至多約新台幣9千萬元,通常僅為7、8千萬元,而每年香油錢的收入,約在4千2百萬到5千6百萬左右,何來一億元香油錢?

至於香油錢的運用,依據彰化縣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的規定,有關寺廟收入含信徒的油香(香油錢),全數由彰化市公所寺廟室歸入公庫,即彰化市公所寺廟專款戶(彰化縣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第4條);同時,寺廟室所有收入與支出,都受彰化市民代表會審議通過並呈報縣府備查(彰化縣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第7條),更受有政風室、主計室及彰化市民代表會監督!

林世賢指出,對方一而再針對機關做不實言論,身為監督單位的數位資深代表也看不下去紛紛建議提告。這次提告一是公所寺廟室代管的寺廟香油錢,每一分錢都經過公開清點並交由代表會審查有據,請提出是哪一筆不見了?若非事實就是針對機關的惡意誹謗;二是要捍衛機關、同仁及媽祖乾淨、善良的信仰,不容有人故意汙衊;最後則是針對機要費的不實指控,寺廟室從未編列特別費或機要費,無中生有情節重大,為了機關的公正性,身為市長一定捍衛到底。

對此,劉坤鱧回應表示、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儘速偵辦本案,依法究辦「廟公」林世賢的罪責,把神明的香油錢找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