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長邱柏昌日前休假攜妻兒在臺中潭子區麵店用餐時,眼尖發現一部自小客與正通報失竊之車輛特徵相符,立即奔出店外一路尾隨並通報警網,支援警力火速抵達並查證確認人贓俱獲,當場將竊車賊逮捕歸案,過程只花費30分鐘,車主見警將愛車駛回是有驚又喜,大嘆警方高效率。

▲春社所所長邱柏昌眼尖發現贓車,一路尾隨並通報警網,支援警力火速抵達並查證確認人贓俱獲,當場將竊車賊逮捕歸案。(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春社所所長邱柏昌眼尖發現贓車,一路尾隨並通報警網,支援警力火速抵達並查證確認人贓俱獲,當場將竊車賊逮捕歸案。(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日前,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接獲一名58歲甘姓男子慌張報案,其停放路邊發動中之汽車遭不明人士開走,對於自己未將車熄火即離開視線範圍感到懊悔不已。警員徐建翔耐心傾聽、釐清案情後,著手展開調查,以警政車行系統及監視器追查,發現該車行駛方向不斷地出現在南屯與潭子之間,警方立即投入更多警力加強攔查。

此時,正值休假期間的春社派出所長邱柏昌來電通報,潭子區圓通南路上看到甘男報案失竊之汽車,警員陳宏霖等3人立即趕赴現場,當場攔截失竊車並確認竊嫌為38歲陳姓男子,有著竊盜等多項前科,入監服刑多次仍不知悛悔且故態復萌,偵訊時陳男承認犯行,全案依竊盜、毀損罪嫌送辦。

甘男感謝春社派出所的警察鼎力相助,在短短不到30分鐘迅速地破獲追回其愛車,不斷向警點頭致謝並表示將記取教訓。春社所所長邱柏昌不忘呼籲不法之徒,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否則必定立即打擊、嚴辦到底,建構安全宜居之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