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40歲劉姓女子11日凌晨2時許,開車於北屯區東山路一段、翔順路口左轉進入東山路一段503巷時未打方向燈,後方員警執行巡邏勤務發現,經開警示燈、警鳴器、按鳴喇叭示警攔查仍不停,直到抵達某住宅社區門口,員警聞到劉女身上散發酒味,劉女為躲避警方告知權益事項,奔跑回住宅,事後投訴媒體指控警方執法不當,追進民宅強行酒測。

▲員警聞到劉女身上散發酒味,經以酒精檢知器試吹,呈現酒精反應。(圖/熱心民眾提供)
▲員警聞到劉女身上散發酒味,經以酒精檢知器試吹,呈現酒精反應。(圖/熱心民眾提供)

第五分局東山派出所表示,劉女經以酒精檢知器試吹,呈現酒精反應,警方告知依法須實施酒測,並告知相關吹測規定,劉女聽聞後仍表示未飲酒,員警依法現場讓她休息15分鐘,並提供杯水漱口,過程中劉女消極不配合員警實施酒測,員警全程多次告知劉女酒駕拒測之法律效果,期間劉女為躲避員警告知權益事項,而有跑進入住宅。

▲員警告知依法須實施酒測,並告知相關吹測規定,劉女為躲避警方告知權益事項,奔跑回住宅。(圖/熱心民眾提供)
▲員警告知依法須實施酒測,並告知相關吹測規定,劉女為躲避警方告知權益事項,奔跑回住宅。(圖/熱心民眾提供)

第五分局東山派出所指出,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經員警客觀合理判斷有酒駕之嫌,啟動攔停盤查程序,員警考量拒測有罰鍰及扣車、扣牌等處罰,影響民眾權益甚鉅,因未完成相關事項告知,有制止民眾逃跑之行為。事後劉女指控員警執法不當,追進民宅強行酒測,經分局調查尚符合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