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鹿港王姓母子長期遭粘姓男子家暴,影片照片曝光震驚社會,引起人神共憤,監察院更主動調查彰化縣政府與警方處置有無違失,彰化縣長王惠美今(1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有關鹿港地區家暴事件,王惠美表示,警政與社政單位在前幾天有針對鹿港區這起家暴案做說明,但是至今外界仍有誤解,所以有必要再度說明整件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警政、社政的相關處置,以正視聽,也會全力配合監察院調查。

監察院調查鹿港母子遭家暴案有無違失 王惠美:全力配合
監察院調查鹿港母子遭家暴案有無違失 王惠美:全力配合



王惠美表示,王女從109年至7月28日從未向110或113專線報案,並無加外界所傳隱瞞兩年不處理的情事。 7月29日凌晨,王女再報案指遭家暴,分局立刻按規定受理並通報為家暴及兒少保護案件,母子在當天就被安置了,並協助王女申請家暴保護令,並於8月27日將該男子移送法辦,10月法院就判准離婚,男子於11月10日遭起訴,所以早在12月3日網紅爆料媒體揭露之前,警政、社政都有持續關懷、提供保護,絕不是網紅爆料後受害人才受到保護。

監察院調查鹿港母子遭家暴案有無違失 王惠美:全力配合

王惠美指出,12月3日網紅爆料講的是今年3月的事,但王女7月報案時並未提及,在縣府知道後,雖然已過了6個月的提告期限,為了保護母子二人的安全,立即主動向地檢署提出獨立告訴,並由地檢署指揮偵辦,由警局同仁拘提施暴者到案,經檢察官聲押獲准,解除受暴者的恐懼陰影。

王惠美表示,謝謝監察院對於社會安網的重視,這幾年政府投入了非常多的人力、資源在裡面,可是,還是有這樣的事發生,還是希望監察院能再次檢驗社會安全網,讓社會各界的人都能得到最好的保障,縣府也會配合共同應對,並重申對任何家暴行為都絕不寬貸,請鄉親們要多雞婆一些,若聽到街坊鄰居「大小聲」吵架等,請主動撥打110或113專線通報。

王惠美指出,因為這起家暴可以利用機會好好檢討,特別建議在社工人員的配置,除了專業人員之外,應該要每個村里都有相關的社工人員,才能掌握實際的情況,進而尋求更專業的幫助,才能達到社會安全網的防治,至於監察院的調查,縣府一定全力配合。

彰化縣警察局長吳坤旭表示,看到這則影片覺得非常憤怒、同情與不捨,警察局立即展開相關偵察,並配合社會處,依照縣長指示,在當天晚上做完被害人筆錄後,馬上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在第二天12/4就取得拘票,鹿港分局同仁取得拘票之後馬上透過各種管道在台中將嫌犯拘提到案,並移送彰化地檢署聲押獲准,目前在羈押當中。

吳坤旭說,今年的7月28日,王女在報案時表示被先生鎖在家裡,後來洪堀派出所派員到現場處理,同仁到場之後有叫門,有觀察整個屋子四周,但是沒有回應,當時又剛好有一件酒後駕車的交通事故,所以這2位同仁就去處理事故,關於這部分警察局已經查明也處分相關同仁。

吳坤旭表示,第二天7月29日凌晨零時,王女到另一間派出所報案,受理後就依照相關規定除了申請保護令之外,也以傷害、恐嚇、毀損予以移送,目前傷害部分已經起訴,保護令在8月5日也已經核發,從7月29日之後,王女就到社會處所安置的地點,到目前為止母子均安。另王女在8月22日投訴警政署與警察局,9月1日也有向警察局民意信箱投訴,這3次的投訴警察局都有依照規定來查處及回覆,另針對王女遭員警指責「越級投訴」,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長王蘭心表示,這段期間社會處一直與警方配合,都持續協助王女相關必要的協助,尤其知道孩子受暴,看到這個影片真的不是用心痛可以來形容我們的難過,而且發現已經超過6個月的傷害告訴期,所以在12月4日彰化地檢署立即提起獨立告訴,我們是嚴重譴責這種暴力行為,但是並沒有說2年不處理,我們是一直都在陪伴她們。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科長吳芊葳表示,自從收到相關保護令,學校早已啟動相關機制並通報,同步進行相關校內輔導機制,校內輔導機制啟用後,也啟用學生就學安全計畫,必須預防相對人(施暴者)於孩子就學期間的二度騷擾,學校這邊都做得很完善,也進入三級輔導階段,孩子目前於學校學習狀況良好,也持續予以關心協助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