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縣報導〕彰化地檢署國土專組檢察官於110年8月3日,由13名檢察官率同偵查團隊,搜索分別位於彰化、嘉義及台中等48處地點,查獲由合法之再利用機構夥同清除、運輸公司、司機、地主及仲介,組成之環保犯罪集團,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對外宣稱「堆肥」,將大量含有膠合板、爐渣、營建廢棄物等事業廢棄物棄置於彰化縣、台中市、雲林縣及嘉義縣境內多處農田魚瘟,不法獲利逾7千多萬元,經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提起公訴。

假堆肥真廢棄農田魚瘟  彰化13名檢察官揪出環保犯罪集團
假堆肥真廢棄農田魚瘟 彰化13名檢察官揪出環保犯罪集團(圖/彰化檢方提供,以下皆同)

彰化檢方表示,110年3月間,彰化地檢署接獲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案件通報情資,由檢察官何金陞組成專案小組,啟動「彰化檢警環平台聯合查緝平台」,經長達數月密集監控及蒐證,得知該集團由分設於嘉義市、臺中市烏日區、臺中市梧棲區之3家再利用機構,與7家清除、運輸公司及仲介、司機、地主等組成3大環保犯罪集團,意圖牟取不法暴利,在彰化縣虛設2間園藝公司,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名,將大量事業廢棄物,進行簡單破碎後,對外宣稱「堆肥」材料。

假堆肥真廢棄農田魚瘟  彰化13名檢察官揪出環保犯罪集團

彰化檢方指出,環保犯罪集團隨即以數百趟次曳引車,將大量棄置在彰化縣鹿港鎮、鹽埔鄉、大城鄉、芳苑鄉、竹塘鄉、溪州鄉、永靖鄉、和美、西濱、臺中市龍井區、梧棲區、雲林縣麥寮鄉及嘉義縣太保市等大片農魚塭地,多達13處,廢棄物棄置容積達6萬215立方公尺,重量2萬4086公噸,嚴重破壞各地農業生態及水、土、空氣品質,造成環境重大破壞。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全案經何金陞檢察官指揮偵辦後,偵查終結,將公司實際負責人郭姓、林姓及黃姓等羈押中被告與其他運輸公司負責人、仲介、司機及地主等,合計共計49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款事業負責人未依規定清理廢棄物致污染環境、第3款未經主管機關同意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第4款無許可文件受託清理廢棄物及第48條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獲利7338萬元及犯罪工具曳引車、挖土機等69台機具。

彰化地檢署呼籲,不法業者企圖以合法再利用之處理機構,掩飾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之犯行,檢察機關必將積極查緝,維護環境永續,後續彰化地檢署將協請環保機關,加強管制及監控廢棄物流向,同時督促不法業者完成棄置廢棄物之清理,避免再次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