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彰化縣埔鹽鄉是全國蔬菜的故鄉、糯米原鄉,然而近年來浮濫興建雞舍,不僅危及農田,雞屎臭味更影響居民生活品質,埔鹽鄉長許文萍今(16)日帶領上百位鄉民到彰化縣政府及彰化縣議會遞交陳情書,22村村民連署反對浮濫新設雞舍,拒絕讓埔鹽鄉成了「雞舍鄉」。副縣長林田富接下陳情書表示,縣府除加強稽查祭罰外,農業處聽取民意並參考其它縣市的作法,修改本縣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提出加嚴的作法。

埔鹽鄉民陳情拒當「雞舍鄉」 縣府已修改新設畜牧場條例送審
埔鹽鄉民陳情拒當「雞舍鄉」 縣府已修改新設畜牧場條例送審

許文萍表示,現行彰化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新設置畜牧場應距離商店、廠房、機關(構)、學校及非自有住宅(不含農舍)等周界三百公尺範圍以上。」,但三百公尺距離不但無法有效阻絕雞舍臭氣及孳生蚊蟲問題,甚至現行畜牧法規定三百公尺範圍內在已有「農舍」的狀況下仍可新建雞舍,造成農舍旁就能增設雞舍等畜牧設施,導致農民必須與嫌惡設施直接比鄰而居,嚴重侵害農民生活的各項權益,因此這自治條例一定改,埔鹽鄉絕對拒當「雞舍鄉」。

埔鹽鄉民陳情拒當「雞舍鄉」 縣府已修改新設畜牧場條例送審

南新村長施正賀說,南新村的土地僅不過2.98平方公里,人口更不超過1600多人,然而養雞總數卻有35萬多隻,拜託這些官員們,來我們鄉下住一晚,就知道雞屎味有多臭,叫大家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得下。

埔鹽鄉民陳情拒當「雞舍鄉」 縣府已修改新設畜牧場條例送審

林田富表示,縣府持續接獲民眾反映畜牧場所產生環境問題,除加強稽查祭罰外,縣府農業處聽取民意並參考其它縣市的作法,修改本縣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提出加嚴的作法,將原來新設置畜牧場應距離住家等300公尺的規定,修正為500公尺以上,以避免畜牧設施影響住家環境。同時,新設畜牧場必需採用密閉式水濂等新設施,減少對週遭環境的影響。另外,禽畜糞及廢水皆需有合乎環保標準的規定,才能建置。

埔鹽鄉民陳情拒當「雞舍鄉」 縣府已修改新設畜牧場條例送審

林田富指出,目前新修正之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已送議會審議,至於,埔鹽鄉民反映提出如有新設置畜牧場,縣府後續也會建議公所於初審時應多方聽取地方民眾意見,若畜牧場有未經處理的廢水偷排情事發生,將予以最嚴厲的罰款及停業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