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朱姓義務人欠稅案件,從100年起執行拍賣該義務人位於員林市某花園大廈建築基地持分的7.72坪土地,但因為屬於大廈的持分土地,且義務人並無大廈的建物持分,歷經10年15次拍賣都流標。彰化分署公私異業結合於去年4月成立「大彰化不動產拍賣資訊交流平台LINE群組」,在今(110)年4月第16次拍標出,由大廈全體住戶共有人願意共同集資25萬6千元買回,創下彰化分署成立以來,大廈住戶集資買回基地的首例。

員林精華土地10年16拍標出 大彰化不動產拍賣LINE群組建奇功
員林精華土地10年16拍標出 大彰化不動產拍賣LINE群組建奇功(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以下皆同)

彰化分署表示,朱姓義務人因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自95年1月至12月擅自興建房屋銷售原因,逃漏營業稅並遭裁罰共計1,055萬餘元,經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於100年5月間,陸續將案件移送到彰化分署執行,截至目前已執行到230萬元,尚欠820餘萬元。

員林精華土地10年16拍標出 大彰化不動產拍賣LINE群組建奇功

彰化分署指出,發現義務人名下尚有一筆位於員林某花園大廈的7.72坪土地持分應有執行實益,因此從100年間就開始進行拍賣程序。土地雖然位於員林精華地段,但因為屬於大廈的持分土地,且義務人並無該花園大廈的建物持分,因此在近10年持續了4輪15次拍賣程序,均因一直無人應買而流標。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胡天賜表示,去(109)年4月,彰化分署為讓拍賣動產、不動產的資訊流通更便利與迅速,服務更多投資民眾,便與彰化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公私異業結合,共同成立全國首創「大彰化不動產拍賣資訊交流平台LINE群組」。因此分署遂在今年4月9日將這第16次特別變賣程序拍賣公告上傳該平台。出乎意料的,在同月20日即有第三人願意出價以25萬6千元應買,也讓承辦的書記官士氣大振。

胡天賜說,本次該筆土地歷經10年4輪16次拍賣終能拍定,除了承辦書記官喫而不捨外,也歸功於該平台發揮效用,將該訊息流通於一般民眾,才能吸引有投資興趣的民眾應買。

胡天賜表示,這10年間彰化分署也曾拜訪當地里長及公寓大廈主任委員,向其說明拍賣大廈持分土地事由,並協調能由公寓大廈住戶集資買回,以避免因第三人購買所造成日後產權困擾。然住戶們認為這是大廈共有基地,且義務人也無建物,一般人應無競標的意願,所以始終無法達成共識。直到大廈住戶接獲分署優先承買通知後,始覺事態嚴重,才迫使他們共同開會討論,協調以共同出資購回,遂於6月15日由主任委員出面向分署提出行使優先承買權,避免因該筆持分土地由第三人買走所造成的困擾。

胡天賜說,本件持分土地,從開始執行到最後拍定,歷經了10年16拍4任分署長,終在執行人員持續不懈的努力,及分署不斷創新的行銷下,成功的將土地拍賣掉,也是罕見由大廈住戶集資自行購回案例,達到國家與人民雙贏的圓滿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