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彰化縣政府於115年1月16日召開第4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5年度第1次會議,共審議4案及審查4案,通過審議1案及審查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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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彰化市公會堂前消防栓及門柱。(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
「福興黃禮永墓」指定古蹟審議及登錄歷史建築2案,經基礎調查研究團隊嚴謹考證,墓園構造多處破壞佚失,具建築史價值之特色毀損,已失閩式傳統墓園風格形制;整體墓園非蔣馨所規劃,有關墓園之石雕藝術應屬蔣馨匠派製作,非蔣馨本人雕刻,爬梳現存歷史資料,本案的石雕頭手尚且未知;另黃禮永於1967年已遷葬,如今墓主為楊哖,依據民間習俗與慣例,夫婦墓多以男性為主,與實際現況及歷史脈絡不符。審議會委員建議黃家針對石雕部分可另提古物申請,以利後續適當之管理維護,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
歷史建築「彰化市公會堂」變更登錄範圍審議案通過審議,定著土地範圍內之消防栓及門柱納入歷史建築附屬設施。歷史建築「社頭泰安岩」新增兩側廂房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規定審議案,退請社頭泰安岩確認兩側新增建物,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申請建照,或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檢討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及後續因應計畫後,再提送審議會審議。
縣定古蹟「鹿港天后宮」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縣定古蹟「鹿港金門舘」彩繪調查計畫暨設計計畫審查案、縣定古蹟「永靖忠實第」彩繪調查計畫暨設計計畫審查案、歷史建築「鹿港十宜樓」彩繪調查計畫暨設計計畫審查案四案均通過審查。
以上審議及審查案件,彰化縣政府尊重審議會作成之專業判斷與認定,並秉持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精神,會議邀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列席陳述意見,開放民眾參與,共同保存彰化縣珍貴的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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