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彰化縣某私立幼兒園疑似不當管教案再掀波瀾,縣議員許雅琳昨(15)日陪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公布第二次調查報告,揭露兩名教保人員於短短兩週內累計158次不當對待行為,內容包括高聲斥責、推拉、踢打與清潔不當造成孩童私密處受傷。家長痛批教育處消極應對、拒絕提供監視器畫面,質疑縣府漠視校安與幼童人權,要求立即啟動專案調查並全面檢討監督機制。教育處則回應,已針對涉案人員裁罰並終止聘用,強調絕不容忍任何不當管教行為,後續將強化稽查與輔導,確保幼兒學習安全無虞。

▲彰化縣某私立幼兒園疑似不當管教案再掀波瀾,縣議員許雅琳昨(15)日陪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公布第二次調查報告,揭露兩名教保人員於短短兩週內累計158次不當對待行為。(記者林明佑翻攝)

 ▲彰化縣某私立幼兒園疑似不當管教案再掀波瀾,縣議員許雅琳昨(15)日陪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公布第二次調查報告,揭露兩名教保人員於短短兩週內累計158次不當對待行為。(記者林明佑翻攝)

該幼兒園去(113)年遭家長檢舉,有多名孩童出現私密部位紅腫、受傷等異常狀況。家長指出,事發後即向教育處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但遭以法令為由推託,僅被建議向園方調閱。家長質疑此舉明顯忽略園方與家長間的信任裂痕,且與教育部國教署先前指引「家長得向主管機關調閱」的立場相矛盾。

依據最新調查報告,班上兩名教師於兩週內共出現158次不當行為,包括高聲斥責、推拉踢打幼童肢體,甚至因清潔不當導致孩童私密部位與臀部受傷,情節不容忽視。惟教育處除第一時間針對園方與教師進行行政裁罰外,並未進一步調查是否涉及身心虐待或構成校園霸凌。

「難道家長沒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家長代表痛批教育處對重大校安事件處置怠惰,忽視家長憂慮,只以「依法辦理」為由,拒絕主動追查與通報。更有家長憤怒指出,「如果不是我們不斷查資料、跑流程,甚至學法條,今天這些真相還不會被揭開。」

家長團體提出兩大訴求:一、教育處應儘速以專案方式重啟調查,評估是否涉及虐待與校園暴力;二、應提供完整監視器畫面供家長檢視,並主動聯繫疑似受害幼童家庭,以利後續心理照護與輔導。

家長也提醒主管機關,類似案件中,許多孩子常在多年後才敢說出當時的經歷,倘若未即時處理,恐埋下深遠心理創傷。「我們尋求真相,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讓孩子不再受傷。」

對此,彰化縣政府教育處15日重申保障每位幼生在核淮立案的幼兒園,擁有友善安全的學習環境,針對發生不當管教事件的幼兒園,一旦查證屬實,絕對會依規定從重議處,對此類行為絕對零容忍,依法嚴懲不貸。

教育處指出,有關彰化縣內某私立幼兒園教保員疑似不當管教事件,彰化縣政府於去年兩度接獲園所校安通報,立即依受理案件調查,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兩位受調查的行為人,已於114年1月都已終止受聘契約關係,没有在該幼兒園任職,且截至目前都未再有接獲該幼兒園違法事件通報。

彰化縣政府之前的調查情形及結果,其中有1名行為人有多次不當管教行為,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規定處以23萬元罰鍰並認定3年內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針對行為人有上開不當管教行為,該園所部分業已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規定,處以最高的6萬元罰鍰。

另該園自108年起計有7筆裁罰,並於調查期間發現該園疑似師生比不符、進用未具資格人員等,如查證屬實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規定辦理,最重將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

至於有關調閱監視器的部分,家長倘有調閱監視器畫面之需求,得依行政程序第46條規定,向彰化縣政府申請,惟僅限受害幼兒之家長、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並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彰化縣政府基於保護幼生隱私,避免造成2次傷害,嚴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將由彰化縣政府人員陪同,提供幼生家長觀看。

教育處表示,為有效管理轄區內的幼兒園所,將加強對幼兒園平時稽查,並督導幼兒園強化教保服務人員教育訓練,落實巡堂及代理人員制度等工作。